安全猪肉生产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05-08-17   浏览数:1965    分享到: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很快,近年来还始终保持着增长的势头,产量从1996年的3160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4160万吨,增加31.7%,占全球猪肉产量的46.2%。养猪业占我国畜牧业的70%左右,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消费国,年人均猪肉消费量达20~30千克,养猪业在我国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中国猪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非常低。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1995年以前,世界猪肉出口主要集中在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中国和加拿大,五国猪肉出口额占到世界猪肉总出口额的72%以上,但从1995和1996年起美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猪肉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开始上升,而荷兰和比利时-卢森堡猪肉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却开始下降,中国猪肉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也从1997年开始下降,而且下降速度令人震惊,从1996年的14.7%降到了1999年0.8%。中国猪肉主要出口国和地区是中国香港、俄联邦、新加坡、以及中国澳门等周边国家或地区,1999年分别达到该进口国或地区总进口额的72.65%、22.46%、8.01%和4.72%,出口到世界主要进口国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的猪肉数量极少,均不到各国进口额的1%。我国猪肉在国际上竞争力弱主要是非价格竞争力弱,非价格因素主要表现为猪肉质量和集约化程度。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现有品种造成猪肉质量不高 
  我国年屠宰的商品猪近6亿头,但有80%以上肉猪的来源,大部分是生产父母代淘汰的公母猪,外引品种和地方或培育品种杂交的二元猪和无计划的杂种猪以及育种场、繁殖场淘汰的纯种猪,与国外优质猪种猪(瘦肉率60-67%)相比,瘦肉率较低(46-49%)。典型的三元杂交和配套系生产的商品猪不足20%,要真正实现农业部所提出的2005年全国三元杂交猪达到5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国外猪的品种(系)选育方向、育种目标、生产性能已发生重大变化,我国西部猪的品种结构和品种质量与国外差距愈来愈大。加之良种生产繁育体系及推广体系不完善,而且有很大的随意性,商品猪的质量远低于养猪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缺乏市场的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养猪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必须加强育种研究,增加引种力度,尽早更新换代。 
  (二)疫病问题严重 
  虽然改革开放后中国在生猪疫病防疫、动物与动物源食品卫生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制定了很多相关法律和法规,为生猪疫病防治和提供卫生健康动物性食品建立了基础。但70年代以来,新增畜禽疫病就达37种,每年造成数以百万计的猪、牛、羊、鸡病死,直接经济损失达上百亿元,近年仍有某些检疫性家畜疾病如猪瘟等不断大面积发生,仔猪白痢及猪瘟等仍是集约化养猪死亡的主要原因。中国猪死亡率(18%)长期居高不下,几乎是发达国家的两倍,使出栏率大大低于世界先进水平。由此可见,中国在生猪疫病防治不仅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差距更大。除传统的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四种传染病外,伪狂犬病,呼吸道繁殖障碍综合症,细小病毒、喘气病、五号病、流型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传染性胸膜肺炎、萎缩性鼻炎、水肿病、黄痢等已给我国养猪业带不来严重的威胁。由于检疫制度不完善,品种交流日益频繁,规模养猪消毒、隔离制度不彻底,直接传播造成损失愈来愈大。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环境恶化和防疫不力导致疫病频发,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用药剂量越来越大,不得不在防疫程序上一改再改。二是大面积的千家万户养猪由于科学技术落后,兽医部门改革变动,农民利益驱使,在养猪生产上,基本对新发生的传染病未加防治。所以要稳定养猪生产,疫病控制体系的建设刻不容缓。 1995年-1996年,欧盟官员来华考察,对我国肉鸡屠宰场的卫生防疫条件提出了大量问题,涉及到屠宰生产线、用水水质等各方面,并向我国的兽医卫生部门发来一份书面问卷,欧盟以我国的兽医卫生条件不能达标为由,于1996年8月1日全面停止了我国禽肉及其相关产品对欧出口。随后,我国畜禽产品在日本、韩国、南非等国出口也受到遏制。1997至1998年欧盟曾4次派员来我国考察鸡肉产品,对我国疫病防治、兽医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异议,并决定继续对我国畜禽产品采取贸易禁运,造成了经济的巨大损失。 
  (三)由于饲料安全问题造成猪肉产品中的重金属和药物残留超标 
  1、违禁药物克伦特罗中毒的使用 
  克伦特罗是一种化学合成的β-兴奋剂,β-兴奋剂是一类化学结构和药理性质与肾上腺素相似的苯乙醇胺类化合物。克伦特罗作为饲料添加剂可提高动物瘦肉率,降低脂肪沉积,改善饲料利用率,因而俗称“瘦肉精”。该物质药性强,化学性质稳定,难分解,难熔化,在体内的蓄积性强。作为饲料添加剂,在动物组织和畜产品中易残留。1998年香港居民17人食用大陆供港猪内脏,发生中毒。调查结果表明,大陆猪饲料中含有禁用毒药“盐酸克伦特罗”。香港当局采取紧急措施,销毁市场上所有猪内脏,限制大陆供港猪的出口等。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造成政治上及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我国从未批准在动物饲料中使用克伦特罗,但在前几年饲料和养殖企业使用克伦特罗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多起中毒事件。1999年,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克伦特罗。 2000年的普查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在违法使用。 
  2、猪肉和猪肝中六六六、DDT的含量 
  尽管我国早在八十年代初就已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然而,据重庆市养猪科学研究院2002年猪组织违禁物残留现状调查表明,在所采集的猪肉和猪肝样品中,都检测到了六六六、滴滴涕的存在,而且猪肝中六六六含量超过无公害卫生标准(见表1)。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分解,残留期长,通过饲料原料对饲料的污染最为严重。有机氯农药经饲料进入动物机体后,主要蓄积在脂肪、肝脏、肾脏、脑、血液等组织和器官中,其对机体的毒性主要表现在损伤中枢神经和肝脏、肾脏等实质器官,干扰体内某些酶的活性,改变体内某些生化过程,损伤动物的免疫功能,影响动物的生殖能力,还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3、抗生素残留与耐药性 
  在改善动物生产性能方面,抗生素的效果是其它任何饲料添加剂无法比拟的。然而,大量、长期在饲料中使用抗生素也确实产生了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耐药性问题;一是残留问题。 
  抗生素添加剂的长期使用和滥用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虽然耐药性因子的传递频率只有10-6,但由于细菌数量大、繁殖快,耐药性的扩散蔓延仍较普遍,而且一种细菌可以产生多种耐药性。1957年,在日本首先发现细菌抗药性病例,引起病疾暴发的一些志贺氏菌株有一种以上的抗药性。到了1964年,40%的流行株有四重或多重抗药性。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人类几乎可以征服所有的病菌感染性疾病,但到80年代-90年代,耐药性问题导致了明显后果。1972年,墨西哥有1万多人感染了抗氯霉素的伤寒杆菌,导致1400人死亡;1992年美国有13300人死于抗生素耐药性细菌感染。尽管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证明人类耐药性的产生与家畜使用抗生素有直接关系,但长期使用亚治疗剂量的抗生素添加剂已受到了社会的广泛担忧。2001年有学者对四川内江地区发病猪场分离的119株金黄色葡萄球菌与1985年从该猪场分离和137株金黄色葡萄球菌进行药敏测定,结果比较:菌株对青霉素、链霉素和四环素的耐药率分别上升了100%、50.8%、85%,且80%以上的菌株耐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据我们调查研究,取自四川、重庆的200例食用猪肝进行病理学分析,68%存在各种病变,病变种类达25种。 
  抗生素在畜产品中残留是饲用抗生素应用中存在的另一问题。抗生素被动物吸收后,可以分布全身,但肝、肾、脾等组织分布较多,也可通过泌乳和产蛋过程而残留在乳、蛋中,从而广泛地在畜产品中残留。王春奕等(1997)报道鸡肝脾、鸡蛋清和蛋黄中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量分别达4.66mg/kg、7.5mg/ kg和l6.5mg/ kg,检出率分别为33.9%、60%和60%;蛋清中链霉素残留量为0.7mg/ kg,检出率20%。四环素的残留量大大超过欧共体规定的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0.5mg/kg)。马北莉等(1997)对市售猪肾和脾的检测发现,链霉素残留量分别达1.44mg/ kg和1.56mg/ kg,检出率达96.4%和100%。抗生素的残留不仅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和风味,也被认为是动物细菌耐药性向人类传递的重要途径。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对畜禽健康也构成直接威胁。由于耐药性的产生和药物治疗效果的下降,如大肠杆菌、葡萄球菌病、沙门氏菌病等过去并不严重或较少发生的细菌病,现已成为畜禽常见的传染病;另一方面,长期使用抗生素降低畜禽机体免疫力,破坏消化道微生物平衡,导致动物内源性感染和二重感染。此外,在实际生产中不按规定剂量、范围、配伍和停药期使用抗生素的现象仍然存在。 
  欧盟早在1976年就禁止在饲料中使用四环素和青霉素,又于1997年和1999年禁止在饲料中添加螺旋霉素、维吉尼霉素、杆菌肽锌和泰乐菌素,只有动物饲料专用的消化增强抗生素黄霉素、卑霉素,盐霉素和莫能霉素被保留下来继续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虽然喹乙醇和卡巴氧也是动物专用抗生素,但由于其在动物组织内残留时间太长,对消费者存在严重潜在危害的可能,这两个产品也于1999年在欧盟被禁用。而我国大量的抗生素还在继续使用,结果导致我国畜禽产品由于农药、兽药、重金属普遍严重超标而被欧盟采取贸易禁运,这也就是1999年占世界产量28.9%的我国肉类出口量(40万t/年)仅占总产量的0.8%,禽蛋类出口量(34万t/年)仅占总产量的1.8% 的主要原因。 
  4、重金属残留和污染 
  自Braude(1945)发现日粮中添加高剂量铜(125mg/kg-250mg/ kg )可明显提高猪的生产性能之后,高铜添加剂在生产上得到了广泛应用。不仅如此,养殖户为使猪只皮肤发红、粪便变黑,铜的添加量已经达到或超过猪的最小中毒剂量。按重庆饲料产量估计,每年满足动物铜营养需要的硫酸铜需要量约180t,而实际使用量达3000t-4000t。其中,约有2700t-3500t排泄到环境中。大剂量使用铜不但导致环境污染,破坏土壤质地和微生物结构,影响作物产量和养分含量,而且直接影响动物健康和畜产品的食用安全。随着铜添加量的提高,锌、铁等元素的添加量也相应增加。近年来,我国不少企业使用2000mg/kg-3000mg/kg氧化锌来预防仔猪腹泻。高锌、高铁的使用同样会产生类似高铜的环境污染和食后中毒。 
  有机砷制剂广泛用作动物生长促进剂。大量使用砷制剂可导致环境砷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畜牧业大量应用砷制剂将显著提高土壤含砷量。据预测,若饲粮中添加阿散酸l00mg/kg,一个万头猪场每年可向环境排放125kg砷,若将这些排泄物施用在2000亩的土地上,则8年可使土壤含砷量人为增加4.6mg/kg,地下水的含砷量也会增加。土壤砷含量高将提高作物含砷量。据刘更另(1994)报道,土壤含砷量每升高1mg/kg,红苕砷含量即上升0.28mg/ kg。按此计算,不到10年上述土壤所产红苕的含砷量就会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该片土地只能报废。若饲粮阿散酸添加量超过l00mg/kg,则土地报废时间就会更短。 
2002年重庆市养猪科学研究院采集重庆、四川成都、南充三个地区的市售新鲜肉样和肝样,测定重金属残留,结果表明,76%的样品镉残留量超过无公害卫生标准,其中高者可达国家标准的7倍之多;有80%左右的猪肉和猪肝样品中铅残留量都超过国家标准,最高超过标准26倍。所有样品中砷含量都超过国家无公害卫生标准,有的超过国家标准25倍。 
  5、生物污染 
  饲料的生物污染指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的污染。病原微生物污染饲料并随后污染畜产品是疾病传播的重要途径。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葡萄球菌、肉毒梭菌等在饲料中不得检出的病原菌偶有存在。据忽桂香(2001)报道,1997年国家质检中心在陕西抽查17个猪鸡浓缩饲料产品。其中,有7种产品有沙门氏菌检出。霉菌污染并超过安全标准是最突出的微生物污染,所产生的霉菌毒素不但危害畜禽健康,一些性质稳定的毒素通过残留也影响畜产品的食用安全。总之,重金属和药残问题巳成为影响我国畜禽产品出口的主要问题。吃放心肉任重而道远,由此发出警告:重金属和药残,人们口中的定时炸弹。 
  (四)管理和检测监控体系落后 
  食品中兽药、杀虫剂及农药残留问题早在70年代就引起国际社会关注,8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建立了国际营养标准委员会及兽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等,负责讨论药物残留问题,并制定了食品中药物残留标准。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SPS)协议,SPS协议就涉及食品的安全性及动植物检疫措施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欧美等发达国家70年代就开始了食品中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现已形成非常完善的包括法律法规、监测机构和技术队伍及技术标准的监控体系,其中包括饲料管理条例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欧盟现阶段严格禁止激素类饲料添加剂的使用,1998年,欧盟内的瑞典首先禁用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并于2002年初成立了欧洲饲料和食品安全管理局,统一协调饲料和食品安全问题。目前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都纷纷立法,对进口和国内食品中兽药、杀虫剂、农药及病源菌的残留进行严格监控。中国从90年代初开始制订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到90年代末已制订很多符合国际标准的药物残留标准,并不断规范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但检测方法和监控体系的建立相对滞后。例如到1999年农业部已制订109种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但只建立在39种兽药及有害化学物质残留的检测方法,只能对20多种兽药残留进行监测。由于检测方法和监控力量不足,目前中国只能在少数重点畜产品出口地区抽样监测,检样数量不足5000个,只接近按国际标准实现全面监测所需检样的10%。 
  (五)养猪生产组织化程度低 
  长期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基本上是走了一条粗放型道路,重数量、轻质量、高耗费、低效益。养猪业虽然发展较快,但生产方式十分落后,以广大农村农户散养占绝对多数,户平饲养3—5头,以生产偏脂肪型猪肉为主要产品。严重的是我国生猪生产缺乏健全的产业体系,良繁、防疫工作不能很好开展,科学技术难以很好运用,信息不灵不畅,普遍存在农户自打天下、造成无序竞争,没有品牌,信任度差。因为品牌代表的不仅仅是良种,更代表着完美的流程设计、先进的防疫措施、良好的售后服务等现代化的管理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生猪市场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模化水平的竞争,俄罗斯等国明确表示只从规模化、专业化、工厂化养猪厂进口猪肉。美国、德国、西班牙、法国、巴西、加拿大、丹麦、荷兰、波兰等一些养猪业发达国家,其主要是集约化、工厂化饲养,客观上为良种的普及、防疫措施的落实和屠宰、加工、包装、储运提供了有利条件,由于其科技的先进、经济的发达也有利于猪肉及其制品的质量不断提高。同时欧美等国普遍已经建立起了从国家—地方—业主、从产前—产中—产后、从科技—产品—管理的组织体系。加入WTO后,由于降低关税和增加配额,国外猪肉及其制品进入我国有了可能,例如,按照中美两国政府签署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现我国已宣布允许进口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批准的屠宰加工厂生产的肉类产品;由于我国大中城市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优质安全猪肉及制品的青睐,其高新产品在我国渐有市场。据外贸方面的数据,近几年我国进口猪肉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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